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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进一步深化商业车险改革,让改革成果更多惠及消费者

为进一步释放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改革”)红利,让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消费者,保监会近日决定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通过市场化手段进一步降低商业车险费率水平,减轻消费者保费负担。

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2月我会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启动商业车险改革工作。从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商业车险改革分三个批次在全国陆续实施。改革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稳步建立市场化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改革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一是修订商业车险示范条款。新的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范围,将原条款中的5个附加险责任、家庭成员人身伤害和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责任并入主险责任范围。新条款简化了理赔流程,增加车损险代位追偿等约定,强化保险公司的说明义务,减少后期理赔争议与诉讼纠纷。

新制度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条款。目前已经批准“机动车钥匙丢失或损失费用补偿保险”和“机动车油污责任险”等创新型条款。此外,还发布了“机动车出境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条款”等新的行业示范性条款,丰富商业车险的条款内容,让消费者可选择的产品种类更加丰富。

二是完善商业车险定价方式。实现车型定价,将车损险保费由原来单一的保额或新车购置价决定转变为综合考虑某一车型的车辆价值、安全性和维修经济性等多种风险因素确定,解决了困扰社会公众多年的“高保低赔”问题,促进了汽车安全性和易维修性的提高。建立车险费率与风险水平挂钩的“奖优罚劣”机制,促使车主谨慎驾驶,提升交通安全水平。赋予保险公司定价自主权,促进了商业车险费率的市场竞争,提高了车险市场活跃度。

商业车险改革全面实施近一年来,车均保费较改革前下降5.3%,显著提高了消费者获得感。车险市场稳中向好,行业经营管理能力有所提升,车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得到增强。前一阶段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后,大部分地区驾驶习惯良好的低风险车主享受商业车险最低折扣率已由改革前的0.7下调到0.4335。本次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后,根据前期行业测算,最低折扣率将进一步下调至0.3825,部分地区低至0.3375(即具有良好驾驶习惯和安全记录的车主在一家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可能下浮20%左右),实实在在让利于民。经过本轮改革,保险行业商业车险赔付率可能提高3.6个百分点。

下一步,保监会将加强保险公司车险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率等指标的回溯分析,打击市场违规套费等各种违法违规问题,积极推进治理车险“理赔难”。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原则,积极稳妥深化改革,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车险市场持续稳定发展。(保监会官网)

【财新网】(记者 杨巧伶)保监会将于近期正式启动二次商车费改。6月9日,保监会财险部主任刘峰在深化商车费改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本次商车费改是在全国范围内扩大自主渠道系数的下浮空间。在此基础上,在部分地区,进一步扩大自主核保系数下浮空间,以体现地区差异化特征。”

二次商车费改将如何扩大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下限?刘峰具体介绍,一是在北京等26个地区,将自主渠道系数浮动下限从0.85下调到0.75,自主核保系数保持不变,浮动下限仍为0.85;二是在天津等8个地区,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浮动下限均从0.85下调到0.75;三是在河南保监局辖区,将自主渠道系数浮动下限从0.85下调到0.75,自主核保系数浮动下限从0.85下调到0.80;四是在深圳保监局辖区,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浮动下限均从0.75下调到0.70。

按照车险费率计算公式,一次商车费改后的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其中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部分地区费率调整系数还引入交通违法记录系数)。其中,保险公司通过“自主渠道费率调整系数”和“自主核保费率调整系数”获得部分自主定价权。

一次商车费改后,全国范围内自主渠道费率和自主核保费率调整系数的浮动区间分别为[0.85-1.15],深圳地区的浮动区间分别为[0.75-1.25]。二次商车费改下调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浮动系数下降,将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的自主定价权。

刘峰指出,“本次商车费改后,预计行业综合赔付率将小幅度提高,全年或提高3个百分点;综合费用率也将小幅下降;产品吸引力增强,投保率可能上升。由于是静态测算,结果还需市场进一步观察,但是公司经营、行业发展应该可以保持稳定。”

二次商车费改后,消费者有望获得更大的保费优惠。一轮商车费改完成后,大部分地区驾驶习惯良好的低风险车主享受商业车险最低折扣率已有改革前的0.7下调到0.43左右。刘峰透露,本次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后,最低折扣率将进一步下调至0.38%。

中小财险公司在二次商车费改中有哪些机会?

刘峰指出,中小险企经营困难现象在过去、现在、将来都将存在,新进险企若想获得发展空间必将付出努力,比如资本金、技术、人才。

而从近两年商车费改结果看,大公司车险业务经营比较困难的现象也有存在,中小险企也有在局域市场发展很快的代表。一次商车费改经验显示,车险市场集中度已有所下降。数据显示,2016年车险规模前三、前五、前十位的保险公司合计市场份额已分别下降0.28、0.57和0.39个百分点。

“公司经营不是靠大小,而是靠能力。我认为,中小险企抓紧提升自身风险识别、定价能力、内部管控能力、客户满意度等,在车险市场中仍有发展空间。”刘峰认为,中小险企“避其锋芒”,选择大公司关注度不够、发展能力水平不强的领域发展,找准市场定位,亦非常重要。

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刘峰指出,除短期内推进二次商车费改,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定价自主权外,中长期看,还要推动保险公司产品和服务创新。同时,要加大市场规范和整治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促进车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刘峰表示,保监会拟于近期印发《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建立车险理赔基础指标监测和通报机制,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原则,进一步积极稳妥深化改革,促进车险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保监会于2015年启动一次商车费改。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保监会分三个批次在全国陆续实施。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一年运行下来,改革已初见成效,这包括消费者获得感提升、车险市场稳中向好、行业经营管理能力提升、车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增强等。

车险市场稳中向好方面,刘峰介绍,除车险市场集中度降低外,还包括以下三点,一是车险保费收入有所增长。2016年全国车险保费收入为6834.55亿元,同比增长10.25%。

二是承保利润增加。商车改革首批试点启动以后,行业车险承保扭亏为盈,2015、2016年全国车险综合成本率分别为99.38%和99.07%,较改革前2013年、2014年的车险综合成本率有所下降。2013年、2014年,全国车险综合成本率分别为100.80%、100.25%。

三是承保盈利面不断扩大。2013年至2016年,车险承保盈利公司数量逐步从5家增至9家、11家、16家。“盈利面从大公司向中小公司扩展,减亏公司数量也逐步增加。”刘峰说。(财新网

6月9日,保监会新闻发布会表示,保监会决定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通过市场化手段进一步降低商业车险费率水平,减轻消费者保费负担。从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商业车险改革分三个批次在全国陆续实施。

据悉,商业车险改革全面实施近一年来,车均保费较改革前下降5.3%,显著提高了消费者获得感。车险市场稳中向好,行业经营管理能力有所提升,车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得到增强。前一阶段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后,大部分地区驾驶习惯良好的低风险车主享受商业车险最低折扣率已由改革前的0.7下调到0.4335。

本次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后,根据前期行业测算,最低折扣率将进一步下调至0.3825,部分地区低至0.3375(即具有良好驾驶习惯的安全记录车主在一家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可能下浮20%左右)。经过本轮改革,保险业商业车险赔付率可能提高3.6个百分点。

下一步,保监会将加强保险公司车险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率的等指标的回溯分析,打击市场违规套费等各种违法违规问题,积极推进治理车险“理赔难”。

此次改革的主要方案是在目前全国范围内自主核保、自主渠道系数浮动区间分别为[0.85-1.15],深圳地区为[0.75-1.25]的基础上,深化改革后自主渠道系数下限下调到0.70-0.75,自主核保系数下调到0.70-0.85。

但考虑到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多有不同,为此,本次改革并未执行一刀切的方案,而是在综合考虑各地车险市场现状等因素,因地施策,具体来看,各地方案如下:

一是在深圳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70-1.2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0-1.25]范围内使用。

二是在河南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80-1.1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

三是在天津、河北、福建、广西、四川、青海、青岛、厦门等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

四是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大连、宁波等26个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可在[0.85-1.15]范围内使用,自主渠道系数可在[0.75-1.15]范围内使用。(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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