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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电动摩托车承保实务(试行)》明确可投保类型 统一费率标准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完成《电动摩托车承保实务(试行)》,并正式发布。

近年来,国家统筹推进“双碳”目标,电动摩托车作为绿色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受到消费者青睐。相关政策标准、交通管理制度逐步出台也为保险行业进一步优化电动摩托车保险供给,提升服务水平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此背景下,为满足消费者绿色出行和交通安全保障的需要,适应电动摩托车产业发展要求,保险行业在电动摩托车风险识别、费率定价、服务质量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与行业公司、专家学者、相关协会座谈研讨,建立工作机制,实施行业调研,全面征求意见,最终形成《电动摩托车承保实务(试行)》。

一是进一步明确消费者当前可投保电动摩托车类型。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7)》《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18)》等规定,在承保实务中明确电动摩托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采用电驱动的两轮或三轮车辆;电动摩托车包括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不含电动自行车,明确当前电动摩托车承保范围。

二是进一步统一消费者交纳保费费率标准。综合国家电动摩托车有关技术规范和不同类型电动摩托车风险状况,目前将电动摩托车按功率和最高设计车速分为三档,分别为功率不大于4KW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公里/小时;功率大于4KW、小于8KW(含8KW)或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公里/小时;功率8KW以上及电动三轮摩托车。并将三档电动摩托车的交强险、商业险执行费率与燃油摩托车对应排量档位保持一致。

三是进一步规范消费者线上化服务流程。鼓励公司加快线上化转型,推动保险人规范移动端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投保渠道,为投保人提供全流程线上投保服务,增强消费者保险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提升服务触达率,同时规范投保信息真实、准确、安全录入要求等。

四是进一步梳理消费者投保信息要点。在传统车险承保实务基础上,理顺消费者投保信息关键要点,重点对交强险和商业险说明和告知、投保单填写与录入方面进行规范,梳理了电动摩托车关键的指标项目,要求保险公司要准确、完整地在系统中,录入投保单各项信息,统一行业信息收集标准,提升行业承保出单效率。

保险业协会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政策法规,不断丰富产品供给,扩大风险保障覆盖面,优化保险服务水平,便捷承保理赔流程,不断满足电动摩托车消费者的保险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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